媒合規則及條款

註冊會員必須遵守的條款

使用條款及規範

第一條|媒合平台聲明

  • 1.「活著嗎」為長期照顧服務資訊媒合平台,僅提供:
  • 照護需求資訊刊登
  • 照服員資訊展示
  • 雙方聯繫機制
  • 金流代收代付服務
  • 2. 活著嗎不提供醫療行為、不從事看護派遣、不擔任雇主、不為照服員之管理人或監督人。
  • 3. 照護服務契約僅成立於:
  • 使用者(家屬/被照顧者)與照服員之間,活著嗎不為契約之一方。

  • 第二條|使用者身分定義

  • 1.需求方(家屬/委託人)指於本平台刊登照護需求之人。
  • 2.被照顧者實際接受照護之自然人。
  • 3.照服員於平台上登錄其專業證照、經歷,並提供照護服務之個人。
  • 第三條|醫療行為排除

  • 活著嗎平台之照護服務不包含:
  • • 醫療行為
  • • 注射、給藥醫囑判斷
  • • 專業醫療診斷
  • • 緊急醫療處置
  • 如被照顧者有醫療或急重症狀,應立即撥打119或就醫。
  • 第四條|資格聲明

  • 照服員聲明:
  • 具合法照服員訓練證明或相關資格。
  • 無重大刑事犯罪紀錄。
  • 依法自行投保責任保險(如有)。
  • 所提供資料為真實。
  • 平台不負資格審查義務,但得進行形式審核。
  • 第五條|照護風險揭露

    使用者知悉並同意:

  • 1. 長期照顧服務具有一定風險。
  • 2. 被照顧者本身健康狀況可能發生突發變化。
  • 3. 平台不保證照服員之服務結果。
  • 4. 若因疾病惡化或自然老化發生事故,不得向平台請求賠償,如不同意,請勿註冊成會員。

  • 第六條|契約與責任歸屬

    1. 所有報酬由需求方支付予照服員。 2. 照服員為獨立承攬人。 3. 活著嗎不負: • 勞資責任 • 職災責任 • 工時管理義務 • 保險投保義務

    第七條|個資敏感資料強化

    1. 使用者同意上傳之健康資訊供媒合使用。 2. 平台僅於媒合目的範圍內處理。 3. 不會提供予第三方作行銷使用。 4. 照服員亦須遵守個資法。

    第八條|緊急事件處理

    若照護期間發生: 跌倒、 噎食、 呼吸困難、 失去意識。 照服員應: 1. 優先處理緊急救護 2. 通知家屬 3. 通報醫療單位, 平台不負現場處置責任。

    第九條|保險責任建議

    平台建議: • 照服員投保職業責任保險 • 家屬自行投保居家意外險,平台不強制,但不承擔未投保風險。

    第十條|法規聲明

    活著嗎平台僅屬: 「資訊媒合平台」 不屬: • 長照機構 • 就業服務仲介業 • 人力派遣業, 如未來法規要求,將配合法令調整。相關條款有隨時修改之權利且不另行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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